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1年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的专业考试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统考和校考。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艺术管理3个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各招生省区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文件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凡涉及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合格才能报考。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达标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定的《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执行(详见《简章》)。
第十三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
(二)其余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三种录取规则:
(一)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二)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三)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详见《简章》)。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学年1200元,宿舍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电子邮箱:zb@ynart.edu.cn;
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音乐系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演奏、现代音乐)美术系 雕塑 美术学(师范类) 绘画(国画、油画) 艺术设计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产品设计(民间工艺与现代设计) 戏剧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 舞蹈系 舞蹈学(师范类) 舞蹈表演 传媒艺术系 数字媒体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演、电脑音乐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文化管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人文系 汉语言文学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7月1日至2日,为全校学生期末考试时间。
艺考主要考小三科(视唱练耳乐理)和专业。
小三科一定要过线,有些学校是百分比制,最后算一个综合成绩。应根据自己想报考的院校进行相应的准备。
满分是300分。
补充:什么是小三科
小三科是乐理、视唱、练耳,小三科作为音乐的基础乐科,是每一位音乐学习者所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
流行音乐演唱也是初试复试的 准备4首歌曲到时候抽签唱2首 还有小三门的考试,乐理视唱练耳 考音乐学院不是闹着玩的,没有全省前5的水平你是进不去的 每年有几十万的去音乐学院找老师授课,为的就是能够考试的时候走走关系进去 跟你说吧,这个社会就这样,音乐学院就这么嘿 要么实力,要么就是走关系,每年有百万的音乐生要考音乐学院, 当然不会那么容易就进去了,在报考之前我建议你先去找个老师教你一下乐理还有唱歌的技巧,然后再去星海音乐学院的主页去看看今年的招生简章,那里会写清楚报考的详细条件,报考流行音乐系应该不用考乐器,毕竟是不同的一个专业不同的一个系。
学会乐理也是很重要的,你还是去星海音乐学院的主页去看看吧!
云艺2021年的校考报名时间是2.16号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云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云南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调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须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云南大学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云南大学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云南大学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区、市)报考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1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云南大学2021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必须进行专业和艺术文化知识的选考。
2021声乐艺考可以报考音乐表演类的声乐乐器作曲,也可以报考音乐教育需要考两项乐器+声乐(民族美声通俗)
1.七里香
2.小薇
3.同桌的你
4.让爱住我家
5.美丽的神话
6.江南
7.猪之歌
8.我的中国心
9.问情
1O.未央歌
11.祝你一路顺风
12.千年等一回
13.外婆的澎湖湾
14.狼
15.兰花草
16.牧羊曲
17.送别
18.星语心愿
19.踏着夕阳归去
20.朋友别哭
21.爱你一万年
22.弯弯的月亮
23.广岛之恋
24.大约在冬季
25.梦醒时分
26.恋恋风尘
27.情深深雨蒙蒙
28.走过咖啡屋
29.童年
30.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31.当我在爱你的时候
32.西风的话
33.久别的人
34.故乡的云
35.在等待
36.渴望
37.蝴蝶花
38.命运不是辘轳
39.命中注定
40.橄榄树
41.水中花
42.故乡
43.红豆
44.把根留住
45.晚霞中的红蜻蜒
46.同一首歌
47.今夜无眠
48.冷酷到底
49.Big big World
50.我不是黄蓉
51.不见不散
52.不怕你不爱我
53.七色光之歌
54.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55.冲动的惩罚
58.风筝与风
57.敢问路在何方
58.暗香
59.一个真实的故事
60.爸爸的草鞋
61.别让我一个人醉
62.驿动的心
63.只要你过的比我好
64.一剪梅
65.偏偏喜欢你
66.两极
67.流浪歌手的情人
68.在他乡
69.思念
70.最浪漫的事
71.月亮代表我的心
72.向天再借五百年
73.万水千山总是情
74.幸福的瞬间
75.相信自己
76.我怎么哭了
77.我心永恒
78.枉凝眉
79.粉红色的回忆
80.茉莉花
81.我爱你,塞北的雪
82.走进新时代
83.吉祥三宝
84.踏浪
85.爱我中华
86.阿里山的姑娘
87.爱的奉献
88.常回家看看
89.灰姑娘
90.东方之珠
91.红旗飘飘
92.甜蜜蜜
93.我想有个家
94.小城故事
95.阳光总在风雨后
96.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
97.烛光里的妈妈
98.祝福祖国
99.祝你平安
100.朋友
一、北京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北京舞蹈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
北京吉利学院
北京演艺专修学院
二、上海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三、广东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星海音乐学院
广州体育学院
广州大学
深圳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岭南师范学院
韶关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五邑大学
肇庆学院
四、天津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五、河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河北体育学院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
邯郸学院
河北大学
邢台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科技学院
河北北方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燕山大学
保定学院
衡水学院
张家口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唐山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六、辽宁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沈阳音乐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大连艺术学院
大连大学
辽宁大学
七、江苏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扬州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八、黑龙江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哈尔滨师范大学
佳木斯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大庆师范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
九、山东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体育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大学
临沂大学
鲁东大学
青岛大学
济南大学
烟台大学
聊城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潍坊学院
滨州学院
菏泽学院
泰山学院
济宁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枣庄学院
十、湖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中南大学
长沙学院
怀化学院
湘南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师范学院
湖南信息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女子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吉首大学
邵阳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
十一、湖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传媒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三峡大学
江汉大学
汉口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武汉工商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
长江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
十二、四川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四川音乐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四川工商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民族学院
绵阳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四川文理学院
十三、重庆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十四、浙江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传媒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十五、吉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体育学院
长春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北华大学
长春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十六、广西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大学
玉林师范学院
贺州学院
河池学院
广西外国语学院
百色学院
十七、河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南阳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
郑州工商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许昌学院
十八、贵州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民族学院
凯里学院
贵州财经大学
遵义师范学院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贵阳学院
十九、甘肃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文理学院
河西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
二十、陕西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西安音乐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理工大学
渭南师范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宝鸡文理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延安大学
二十一、山西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山西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传媒学院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晋中学院
山西大同大学
忻州师范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工商学院
长治学院
运城学院
二十二、江西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南昌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上饶师范学院
南昌理工学院
宜春学院
井冈山大学
九江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二十三、安徽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淮北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阜阳师范学院
安庆师范大学
二十四、福建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厦门大学
华侨大学
泉州师范学院
厦门华厦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二十五、海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
三亚学院
海南大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二十六、云南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曲靖师范学院
玉溪师范学院
云南大学
红河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昆明学院
二十七、新疆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伊犁师范学院
喀什大学
石河子大学
二十八、宁夏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宁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
二十九、内蒙古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内蒙古艺术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包头师范学院
呼伦贝尔学院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赤峰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三十、青海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青海师范大学
三十一、西藏开设舞蹈类专业院校
西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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